⒈ 謂臻于奇妙之境地。
引宋 洪邁 《夷堅丁志·三士問相》:“李弼 仕至朝奉郎宗子博士, 翁楶 至承議郎 臺州 通判,相者可謂造妙矣。”元 劉壎 《隱居通議·文章二》:“其論君道、國政、民情、兵略,無不造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