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ēn yān xī chǎn
注音ㄈㄣ 一ㄢ ㄒ一 ㄔㄢˇ
解釋亦作“分煙析生”。亦作“分家析產”。謂分家。分割財產,各自過活。
出處《宋史·食貸志上二》:“其分煙析產,典賣割移,官給契,縣置簿,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。”
例子現在社會上因分煙析產引起矛盾激化的事例很多,這起糾紛若不及時解決,后果不堪設想。《文匯報》1984.9.19
用法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家庭內部等。
感情分煙析產是中性詞。
繁體分煙析産
近義分家析產、分煙析生